競賽訊息第8屆MAKAPAH美術獎徵件中
年滿15歲以上者,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者皆可參加,不限國籍。僅接受個人名義參賽。
即日起至110年9月29日(三)截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以臺灣原住民族人物、景觀、自然生態、藝術、傳統祭儀、文化活動及部落建築……能看見更多不同的臺灣原民文化之美,且能傳達原住民族的精神與文化意涵為主軸。
原住民族組 / 非原住民族組(原住民族組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,且文件須註明族別。) ■繪畫類:以手繪方式創作之繪畫作品,每人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。 ■攝影類:以傳統底片或數位攝影的方式創作之攝影作品,每人參賽作品以8件為限。
(一)報名資料: 1.參賽報名表:填寫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資料;報名原住民族組者應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,且文件須註明族別。 2.作品相片:背面應黏貼「作品說明表」。 3.電子檔光碟:將「參賽報名表、作品相片」燒成光碟。 (二)收件地址:10651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7號3樓,標示:【第8屆MAKAPAH美術獎-徵件小組收】。 (三)徵件小組洽詢電話:02-2781-0111#212沈小姐。
(一)繪畫類
A.第一階段初選: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寄出,此階段之參賽作品相片不退回;第一階段入圍者於官網公告。 (A)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:請確實填寫報名表資料(如: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等…),並清楚寫明主題、創作時間及以200字內為原則之創作理念(例:創作背景、作品說明等),文類不拘。 (B)繪畫作品沖印之亮面相片,可另加附作品局部特寫8x10或8×12吋圖像1張。 (C)電子檔光碟片(包含報名表及參賽作品圖檔)。 B.第二階段決選: (A)第一階段入圍者名單於官網公告,徵件小組將個別通知入圍者自行裱框並包裝保護(裱框後不得超過150公分) ,於期限內提交原始畫作,並寄送至本屆徵件小組,進行第二階段決選。 (B)第二階段決選得獎者於官網公告,除前三名得獎者作品外,其餘原始畫作皆可於展覽結束後,與徵件小組聯繫領回。決選後未得獎者,將由徵件小組個別通知領回。
(一)攝影類
A.第一階段初選: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寄出,此階段之參賽作品相片不退回;第一階段入圍者於官網公告。 (A)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:請確實填寫報名表資料(如: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等…),並清楚寫明主題、創作時間及以200字內為原則之創作理念(例:影像背景、拍攝地點、作品說明等等),文類不拘。 (B)攝影作品沖印成短邊為8吋(約為203mm)之亮面相片。 (C)電子檔光碟片(包含報名表及攝影作品電子檔)。 B.第二階段決選: (A)第一階段入圍者,徵件小組將個別通知入圍者於期限內提交短邊16吋(約40.6公分)之亮面相片,進行第二階段決選。 (B)交付之參賽作品皆不退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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