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賽訊息
一、活動主旨:鼓勵關注生活中人權相關議題及事件,以文字及影像推展人權概念。 (一) 參賽作品分為「文字新聞」組及「影像新聞」組,同一作者不分組別至多投稿2件參賽作品,倘逾2件則依主辦單位收件日期為準據。
(二) 內容需為100年1月1日以後之新聞,主題需與人權議題相關。 (三) 「文字新聞」組:
(四)「影像新聞」組:
六、參賽作品限制: (一) 參賽作品需從未於平面報章雜誌及營利單位之媒體頻道發表,若發表於個人部落格、頻道、網路平台(如youtube),參賽時需附上出處網址,主辦單位有審查及認定本項之權利。
(二) 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、剽竊之情事,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參賽資格。 (三) 已參加比賽得獎、已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之作品或已輯印成書者,不得參加。 (四) 違反上述規定者,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座等獎勵,並依法追究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害。 (五) 投稿參賽寄件內容:參賽作品請掛號郵寄至『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宗教禮俗科』(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後棟4樓) 活動網址:https://cabu.kcg.gov.tw/Web/ActivitiesDetailC006110.aspx?Cond=b695e0a2-47a8-45a7-8b9b-c21eb14f66e5 |